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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  ( 102年12月04日)
第 6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之第五條附表,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