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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第 三 章 稽徵 第 三 節 徵收 ( 110年12月17日)
第 25-1 條
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補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