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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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 六 章 稽徵程序 第 一 節 國產貨物
( 112年02月23日)
第 52 條
產製廠商每日出廠應稅貨物之數量,應依規定格式分類按出廠批次詳為登記,並逐日累計,以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