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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 二 章 常規交易原則 ( 109年12月28日)
第 6 條
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本準則規定,評估受控交易之結果是否符合常規,或決定受控交易之常規交易結果;稽徵機關進行不合常規移轉訂價之調查及核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