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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  ( 112年03月24日)
第 2 條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除整臺(套)進口者,應照整臺(套)冷暖氣機課徵貨物稅外,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用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按主機或冷媒壓縮機之價格折算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