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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 四 章 銷貨成本之查核 第 一 節 進貨及進料 ( 112年12月11日)
第 37 條
原料、物料及商品之購進成本,以實際成本為準。實際成本,包括取得之代價及因取得並為適於營業上使用而支付之一切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