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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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五 章 獎懲
( 110年01月20日)
第 50 條
納稅義務人違反第八條之規定,於遺產稅未繳清前,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或贈與稅未繳清前,辦理贈與移轉登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