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六 章 罰則
( 112年12月06日)
第 49-1 條
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