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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二 章 稅率及稅基 ( 104年06月24日)
第 7 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