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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00年05月27日)
第 4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指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保育類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之全部、部分及其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