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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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 三 章 運輸工具通關事項之管理 第 三 節 空運
( 112年05月22日)
第 71-1 條
入境及過境旅客名單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姓名。
二、性別。
三、國籍。
四、出生日期。
五、入境證、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入境隨機服務人員名單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姓名。
二、性別。
三、國籍。
四、出生日期。
五、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六、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