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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  ( 111年05月09日)
第 8 條
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先放後稅之案件逾期未繳清或未依限補辦手續者,由海關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追繳稅款,並視案情輕重予以警告或停止其辦理一年以下先放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