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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 108年02月26日)
第 9 條
關港貿單一窗口提供全年每日二十四小時連線服務。

關港貿單一窗口連線服務遇有障礙,採取備援措施辦理時,通關網路業者應配合施行備援措施作業。

前項備援措施之作業方式及程序,由財政部關務署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