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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八年整理美金公債條例  ( 38年06月23日)
第 10 條
本公債各種債票,各自第五期付息期開始還本,以後各屆六個月還本一次,甲種債票分十年還清,乙種債票分十五年還清,丙種債票分二十五年還清,每年還本數額,各依還本付息表之規定,以抽籤法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