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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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 25年12月22日)
第 7 條
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由財政部、審計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與經理本公債之銀行,各派代表一人,鐵道部代表二人,共同組織之。其組織規程,由鐵道部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