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 63年01月25日)
第 5 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償還期限定為七年。自第六期付息起,開始還本,每年平均還本一次,分五年全部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