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 76年01月26日)
第 8 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自最後一次還本付息開付日所屬會計年度終了後,屆滿五年仍未請領者,不再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