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信託業務
( 90年11月21日)
第 12 條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但書所為之交易行為,應於行為後一個月內報請財政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