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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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 104年07月01日)
第 11 條
本行置總經理一人,由財政部指派之,秉承理事會決策,綜理全行業務;副總經理一人或二人,由總經理提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輔助總經理處理行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