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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 104年12月17日)
第 8 條
登記機關應備下列登記書表簿冊: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收件簿。
三、登記簿。
四、登記索引簿。
五、其他書表簿冊。

前項各種書表簿冊,由登記機關規定格式印製,並得以電腦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