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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章 設立及變更 ( 110年10月13日)
第 8 條
信用卡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或兼營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一、申請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者。
二、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事項未補正者。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無法健全有效經營者。
四、其他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