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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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 三 章 選舉程序 第 二 節 投票選舉
( 109年10月26日)
第 29 條
信用合作社之選舉,選舉人應親自圈寫,但因不識字或身體失能致無法圈選時,得請求監選人依其意旨,代為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