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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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 三 章 選舉程序 第 二 節 投票選舉
( 109年10月26日)
第 32 條
理事主席及監事主席之選舉,應將全體理事或監事姓名印列於選票,分別由理事或監事以無記名單記法圈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