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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設立標準 ( 109年09月28日)
第 19 條
前條第一項第九款所稱業務章則,包括下列項目:
一、組織結構及部門職掌。
二、人員配置、管理及培訓。
三、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及會計制度)。
四、內部稽核制度。
五、作業手冊(含括跨行業務參加規約、處理規則、參加單位作業手冊、概要設計規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