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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9年09月28日)
第 3 條
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但涉及大額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業務,並應經中央銀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