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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 二 章 編製內容 ( 112年02月24日)
第 9 條
金融控股公司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設立日期。
二、金融控股公司沿革: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及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七項及第八項規定應申報股權者,其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金融控股公司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解金融控股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者,得一併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