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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公司設立標準  ( 99年02月04日)
第 7 條
申請設立票券金融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一、申請文件內容有虛偽不實者。
二、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事項未補正者。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無法健全有效經營者。
四、其他不符合本標準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