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許可及變更
( 109年08月27日)
第 19 條
主管機關就申請設立或擔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有關事宜,得隨時派員或指定適當機構派員查核、測試系統及驗證,並得命申請設立或擔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者,於一定期限內提出必要之文件、資料或指定人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