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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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 三 章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資格及責任
( 92年09月30日)
第 11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及其助理人員非經主管機關同意,自與主管機關洽商委託事宜開始,均不得將委託內容或查核情形、過程及結果洩漏予任何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