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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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
( 111年04月18日)
第 4 條
本會依第二條應公布之重大裁罰及處分措施,應於處分書發文日當日公布於本會網站。但有特殊情形者,得於處分書發文日之次一營業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