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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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
( 110年09月29日)
第 2 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依本辦法規定向受監理機構及由本會核發證照之專業人員收取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