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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 99年07月30日)
第 2 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以下簡稱旅客)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