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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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 99年12月23日)
第 8 條
受接管金融機構年報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金融機構簡介。
二、營運概況。
三、重要財務業務概況。
接管人就受接管金融機構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社員)權益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