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專用存款帳戶之開立限制及銷戶
( 110年06月30日)
第 8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僅得選擇一銀行為管理銀行,除區分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所收取之支付款項,得分別開立管理帳戶外,各幣別管理帳戶以一戶為限。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於管理銀行開立收益計提金帳戶,且各幣別帳戶以一戶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