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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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 107年02月01日)
第 34 條
銀行向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客戶得就其交易請銀行提供市價評估及提前解約之報價資訊;如該結構型商品係提供予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銀行應提供客戶市價評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