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  ( 105年12月26日)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淨穩定資金比率,係指可用穩定資金除以應有穩定資金。淨穩定資金比率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洽商中央銀行同意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