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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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第 四 章 參與創新實驗者之保護
( 107年01月31日)
第 20 條
本條例及核准處分所定申請人對參與者之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違反前項規定者,該部分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