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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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五 章 保險業 第 一 節 通則
( 111年11月30日)
第 147 條
保險業辦理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或其他危險分散機制業務之方式、限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