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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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三 章 財產保險 第 一 節 火災保險
( 111年11月30日)
第 82-1 條
第七十三條至第八十一條之規定,於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準用之。
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超過一年之財產保險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