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保險法施行細則
( 97年06月13日)
第 6 條
要保人以其所有之藝術品、古玩品及不能依市價估定價值之物品要保者,應依本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約定價值,為定值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