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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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 64年10月23日)
第 1 條
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構)經營企業化,並加強人事管理,特訂定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