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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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 112年02月16日)
第 16-1 條
保險業委託會計師辦理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時,應委託會計師就國外投資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進行查核並出具意見,納入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查核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