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 104年07月22日)
第 15 條
保險業辦理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時,應即查明放款有無依據法令及保險業規章辦理,如經查明已依放款程序辦理,且無違法失職情事者,免予追究行政責任;如有違失,由保險業依其分層負責及授權情形考核處分,涉及刑責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