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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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06月15日)
第 9 條
本法所稱要保人,指依第六條規定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經保險人承保之要保人及經該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