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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 111年11月25日)
第 10-1 條
本保險提存各種準備金,除特別準備金外,應分別計算承保及再保險分入業務、再保險分出業務及自留業務之相關金額。前述各項金額之計算應分別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