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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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 105年05月25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