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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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第 五 章 證券交易所 第 四 節 有價證券之上市及買賣
( 112年06月28日)
第 141 條
證券交易所與上市有價證券之公司訂立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其內容不得牴觸上市契約準則之規定,並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