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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 101年11月23日)
第 5 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公告並申報之營運情形,指下列事項:
一、合併營業收入額。
二、為他人背書及保證之金額。
三、其他主管機關所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