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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業務 第 一 節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 ( 107年02月12日)
第 9 條
融資融券之證券交易,經由證券金融事業直接代委託人分別向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