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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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 二 章之二 股東會視訊會議
( 112年03月06日)
第 44-15 條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公司或其代辦股務機構應將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依規定彙整編造統計表,於股東會開會前,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